先講結論
- 車行給的鑑定報告不等於保證:同一台車,前車主的鑑定說樑頭有傷,車行後來的報告卻是無事故。
- 買之前自己找第三方鑑定,不要只看車行附的報告。
- 車況要寫進合約,口頭說的「換過」「無事故」都要有工單或書面。
發生了什麼事
2021 年 9 月,我跟車行用 115 萬買了這台 2010 年的 E92 M3,當時 13 萬公里。賣我車的業務是我的學弟,因為信任才跟他買。車行附了一份無事故的 GOO 鑑定報告,在店裡業務跟我說的是原鈑、無事故。合約上寫的是引擎蓋換新、無重大事故。連桿軸承(小波司)車行說換過,只是拿不出工單。
交車本身就不順。簽約之後到交車,車又多跑了 1,000 多公里;交到我手上時,已經超過 12,000 公里沒保養。交車不到一個禮拜冷氣就不冷了,檢查是漏冷媒、風箱破損。交車前車行說有換水箱,結果隔年夏天一到就常常飆高溫,送去檢查才發現換上去的是一般 E90 的水箱,不是 M3 的,水冷直接少一排。
後來我開始拍 YouTube。前車主看到影片,主動來加我好友,我才知道這台車的過去:
- 他買這台車不到一個月就退車。
- 原因是他拿去做 SAA 鑑定,2021 年 5 月的報告上就有左前樑修復過的紀錄。他也把這份電子鑑定報告給了我。
- 車行用原價收回,但他改裝、保養花的錢全部打水漂。
- 之後車行又拿出一份無事故的 GOO 報告,繼續賣,被我買走。
同一位前車主也跟我確認,小波司是他換的。我跟他沒有利益關係,所以我相信他說的。

回去找車行
2022 年 3 月,我傳訊息問業務:之前不是說這台無事故嗎,怎麼左前撞過?他拍了 GOO 的報告給我,說左右前大樑跟劍尾檢測都是 OK 的,代表沒有任何重大事故,只有換一個上水箱架,而且認證結果沒辦法造假。

一個禮拜後,我把前車主那份 2021 年 5 月的 SAA 報告傳給他看。

他的回應是:那份報告是在前車主手上做的,所以他不知情,他一定是依據最新的 GOO 報告來做事,如果有疑問可以去找 GOO。

我問他,這台車年初在你們老闆那邊賣出去,被鑑定出有撞過,原價退車,對吧?他回:「就算是這樣又如何,前車主的交易內容與我無關。」

這些對話我都有留著。當時我有想過提告,但查了一下,類似的案例大多是原價退車處理,我已經花了幾十萬整理這台車,原價退車我也沒辦法接受。加上那年我正值本命年,事情太多太雜,最後就沒有走法律程序。
留言之後,車行老闆來私訊
2022 年 9 月,我在這家車行的粉專和 Google 評論底下,把我遇到的狀況留言寫出來。隔年 5 月底,車行老闆私訊我,說他們沒有賣過這台車,那個業務也不是他們公司的員工,說我這樣已經造成他們公司名譽損失,要我收回這些言論。

我回他,我是在你們公司裡面簽約的,也是在你們公司看車的。他接著問原車主的行照是不是他們公司的、賣方是不是簽他們公司,最後說「這也不是我們公司的車,也不是我們賣的」,要我去找賣我車的人。

後面我就懶得回了。事情已經過去,我只是把自己遇到的情況寫出來,至於事實到底怎樣,應該是車行自己去跟業務處理。
後來這台車怎麼了
知道的時候,車已經開了半年,光是剛買來的大保養就花了 11.3 萬。當時我本來就沒有賣車的打算,只要安全性不減、不影響操控就好。之後 5 年,我把通病、冷卻系統、懸吊一項一項處理好,最後開到 18 萬公里、110 萬賣掉。
不是只有我遇到:新聞和判決
事故車糾紛在台灣很常見,連開車行的老闆都會看走眼。下面兩件都是台灣法院判過的案子:
- 車行老闆買到 BMW 重大事故車,靠合約條款拿回 164 萬。新北一家中古車行的負責人,2021 年用 164 萬跟個人買了一台 BMW,送鑑定才發現右前車頭有重大撞擊,大樑、水箱架都換過,車身號碼還有被動過的痕跡。合約第 6 條寫明「交車後發現車身、車體有熔接,可以要求退車」,一審、二審都判賣家要退還 164 萬。這件能贏,關鍵就是合約有寫。(自由時報,2025 年 8 月)
- 車行把燒炭的車整修後轉賣,被判詐欺。車行負責人在競標網站買到有人在車內燒炭的車,整理好再上網賣,沒有告訴買家。高等法院認為這是重要的交易資訊,應該誠實告知,判詐欺取財罪拘役 50 日,因為已經和解賠償才給緩刑。(法源法律網,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易字第 2343 號)
反過來看我的情況,合約只寫引擎蓋換新、無重大事故,沒有寫「發現事故可以退車」這種條款,車行就能一直說「我履行了合約」。
用政府的契約範本簽約
行政院消保處的網站上有「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可以免費下載 PDF。範本裡有車況說明的欄位,會要你寫清楚是不是重大事故車、泡水車,賣方沒有據實告知,買方可以要求減價或解約。
跟車行買,可以要求照這份範本簽,或至少拿來逐條對照車行的合約,少了哪些條款就請他補上。私下跟個人買賣,雖然範本是寫給車行用的,條款一樣可以照抄,把車況、事故、泡水、里程這些寫進去,買方賣方都有保障。
買了之後發現車況不對,車行又不處理,可以打行政院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,或向各縣市的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、申請調解。
買二手車前可以做的事
- 自己找第三方鑑定:前車主就是靠自己送鑑定才發現樑頭有傷、能原價退車。車行附的報告可以參考,但不要只看那一份。高價車款更建議自己去找鑑定,或請專業的驗車人員陪同,不要省這點小錢。
- 把車況寫進合約:最好直接用上面的政府範本。「無重大事故」「原版件」要白紙黑字寫進去,並寫清楚不符時怎麼處理。我的合約寫的是引擎蓋換新、無重大事故,店裡口頭說的「原鈑無事故」沒寫進去,出事時車行就只說他履行了合約內容。
- 「換過」要看工單:像小波司這種大項目,車行說換過卻沒工單,就當作沒換來算預算。
- 找得到前車主就問:前車主最清楚這台車經歷過什麼。
- 預留整理預算:老性能車就算沒撞過,通病也要花錢處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