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車種
2. 車子的資料行照上有出廠年月、排氣量;最大馬力轉速看原廠規格表,寫法像「340 hp / 6,500 rpm」的 6,500
計算結果是依法規和公式推算的參考值。同一個年份也可能因為進口方式不同、車型延伸或修改,適用不同的審驗值和測試轉速,實際以環保局檢驗和車上貼紙為準。
為什麼是這個數字
怎麼用
- 選車種。一般的轎車、休旅車、掀背車都選第一個;速克達、檔車、黃牌紅牌重機選「機車、重機」。引擎在後軸附近或後方的汽車(後置引擎),標準另外放寬。
- 填出廠年月。標準看的是國產車的出廠日、進口車的裝船日,平行輸入、自辦進口的車,用的是進口時的標準,不是車子在國外出廠的年份。
- 填排氣量和最大馬力轉速。轉速是用來算檢測時要踩到幾轉。
- 汽車 2015 年(含)、機車 2014 年(含)以前出廠的,上限是「這個車型當初審驗的原地噪音值加 5 分貝」,要填審驗值才算得出來;更新的車是固定值,不用填。
汽車的原地噪音標準
環保局在路邊、停車場攔查,或收到檢舉通知你到檢測站,量的是原地噪音:車停著、排檔打空檔,引擎踩到規定轉速,噪音計放在排氣尾管後方 0.5 公尺、45 度角的位置。標準出自環境部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〉(民國 109 年 12 月 1 日修正):
| 出廠(裝船)日期 | 轎車、休旅車 | 後置引擎 | 小貨車(3.5 噸以下)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16 年 1 月起(第五、六期) | 93(4000 c.c. 以上 96) | 100 | 93 |
| 2005 年 7 月 到 2015 年 12 月(第三、四期) | 審驗值 +5,最高 96(4000 c.c. 以上 97) | 審驗值 +5,最高 100 | 審驗值 +5,最高 98 |
| 1991 年 1 月 到 2005 年 6 月(第一、二期) | 審驗值 +5,最高 103 | 審驗值 +5,最高 103 | 審驗值 +5,最高 103 |
單位都是 dB(A)。「審驗值」是這個車型新車上市前,送環境部審驗時量到的原地噪音。2016 年起的車不管原廠多安靜,上限都是固定的 93 分貝(4000 c.c. 以上 96)。
機車、重機的原地噪音標準
機車和汽車是不同的表,依排氣量分級,黃牌、紅牌重機也在同一張表裡(550 c.c. 以上一級):
| 出廠(裝船)日期 | 50 c.c. 以下 | 50 到 100 c.c. | 100 到 175 c.c. | 175 到 550 c.c. | 550 c.c. 以上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015 年 1 月起(第五、六期) | 84 | 90 | 90 | 90 | 94 |
| 2005 年 7 月 到 2014 年 12 月(第三、四期) | 審驗值 +5,最高 84 | 審驗值 +5,最高 90 | 審驗值 +5,最高 94 | ||
| 1991 年 1 月 到 2005 年 6 月(第一、二期) | 審驗值 +5,最高 95 | 審驗值 +5,最高 99 | |||
單位 dB(A),分級的「以上」「以下」照標準原文:50 c.c. 以下、超過 50 到 100 c.c.、超過 100 到 175 c.c.、超過 175 到 550 c.c.、超過 550 c.c.。最常見的 125、150 c.c. 速克達,2015 年起上限是 90 dB(A)。
機車的檢測轉速和汽車不同:最大馬力轉速超過 5,000 rpm 踩一半,5,000 rpm 以下踩 3/4。例如最大馬力 8,250 rpm 的 155 c.c. 速克達踩 4,125 rpm;10,000 rpm 的 890 c.c. 重機踩 5,000 rpm。第一、二期的量測方法這樣規定,環境部開放資料裡近年的機車紀錄也都照這個規則(標「(限)」的除外)。
環保局用幾轉測

檢測轉速依車子的最大馬力轉速決定,但新舊車的量法不一樣。環境部公告的〈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〉:第一到第五期依國家標準 CNS 5799,第六期(2018 年 7 月起出廠或裝船的汽車)改用聯合國 UN R51-03。
| 出廠(裝船)日期 | 最大馬力轉速 | 檢測時的引擎轉速 |
|---|---|---|
| 2018 年 7 月起(第六期) | 5,000 rpm 以下 | 最大馬力轉速 × 75% |
| 5,000 到 7,500 rpm | 固定 3,750 rpm | |
| 7,500 rpm 以上 | 最大馬力轉速 × 50% | |
| 2018 年 6 月以前(第一到第五期) | 不分轉速 | 最大馬力轉速 × 3/4 |
同一款 E92 M3(最大馬力 8,300 rpm)就差很多:當年新車進口的照舊制,要踩到約 6,225 rpm;2018 年 7 月以後才以中古車逐車進口的照新制,只踩 4,150 rpm,環境部開放資料裡近年逐車進口的 E92 M3 都是 4,150。所以同一個車型,進口時間、進口商不同,受測轉速可能不一樣,以你那台車自己的資料為準。
2018 年 7 月以後的車,最大馬力轉速多半落在 5,000 到 7,500,所以大部分是踩 3,750 轉。資料裡有些受測轉速後面標「(限)」,是空檔轉速有限制、踩不到規定轉速,就用實際踩得到的轉速測。
查你的車的審驗值和測試轉速
- 先找車上的貼紙:環境部說明,2002 年以後出廠的車都有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資訊」標示,通常貼在引擎蓋內側或車身上,寫著這台車的原地噪音審驗值和測試轉速。這張貼紙最準,驗車時也可以拿給稽查人員對照。
- 用車型查:汽車到環境部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資料-汽油車」,機車到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資料-機車」。在「資料預覽」選「車型名稱」「包含」,輸入車型(例如 BMW M3)按搜尋,會列出每一筆的最大馬力轉速、受測轉速和使用中原地噪音管制值。
- 同一年份有好幾筆時:環境部〈使用中噪音車攔檢程序〉的說明是,同一年度可能有代表車型和延伸、修改車型兩筆,以最接近出廠月份的那一筆為準。逐車進口的車,再對年份、排氣量、變速箱。
聲音照相:開在路上的行駛噪音
路邊的聲音照相(科技執法)量的是車子開過去的行駛噪音,標準和原地噪音不一樣,2021 年 1 月起施行:
| 車道速限 | 行駛噪音上限 |
|---|---|
| 50 km/h 以下 | 86 dB(A) |
| 50 到 70 km/h | 90 dB(A) |
聲音照相的處理方式有兩種:行駛噪音確定超標(扣掉背景音、比對前後影像、無雨、風速小於每秒 5 公尺),直接依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開罰;照片看得出排氣管不是原廠、不是認證品的,環保局會另外通知你到檢測站驗原地噪音、限期改善。
被抓到會怎麼罰
| 情形 | 罰則 | 法條 |
|---|---|---|
| 原地噪音、行駛噪音超過標準 | 3,600 到 36,000 元,限期改善;屆期沒改善按次罰,情節重大可吊扣牌照到改善為止;一年內再犯可吊扣牌照 6 個月 | 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 |
| 收到通知不去檢驗,或驗了不合格 | 3,600 到 36,000 元,限期改善 | 噪音管制法第 28 條 |
| 警察攔查: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| 汽車期限內繳 6,000 元起(最高 36,000)、當場禁止駕駛、吊扣牌照 6 個月、記 3 點、道安講習;一年內再犯吊扣駕照 6 個月 |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5 款、第 4 項 |
| 裝了非原型式的排氣管,沒有申報異動登記 | 3,600 元(最高額加倍),責令 15 日內檢驗;逾期 15 日以上吊扣牌照到檢驗合格,逾期 2 個月以上註銷牌照 |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1 款、第 2 項 |
| 排氣管、消音器損壞不修,或擅自變更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| 900 到 1,800 元,責令改正 |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款 |
噪音管制法在民國 114 年 12 月修正,車輛噪音的罰款下限提高到 3,600 元。警察依處罰條例第 43 條開的是另一條路,罰得最重的是吊扣牌照半年。
被環保局攔下驗噪音,怎麼保護自己
原地噪音檢驗在台灣爭議不少,常聽到轉速踩不對、場地不合規定、原地高轉踩到引擎過熱。下面每一點都有依據,出自環境部〈使用中噪音車攔檢程序〉和〈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〉:
- 出門前先知道自己的兩個數字:測試轉速和使用中管制值。把車上的噪音管制資訊貼紙拍起來存在手機,沒有貼紙就先上環境部開放資料查好。
- 看場地合不合規定:測試時不能下雨,溫度在 0 到 40°C、風速小於每秒 5 公尺;車身外緣 3 公尺內要平坦沒有障礙物,地面乾燥、是水泥或柏油;車身或麥克風距離人行道、緣石至少 1 公尺。不符合的,可以當場提出。
- 確認是合格人員:稽查人員要配帶證件,執行測定的人員要經環境部訓練及格、取得合格證書(管制辦法第 5、6 條)。可以禮貌地請對方出示。
- 確認用的是你這台車的轉速:攔檢程序寫明,由測試人員查詢車型資料、填寫測試結果。請對方說出查到的測試轉速,和你的貼紙、你查到的資料對一下,對不上就當場說,尤其同年份有兩筆的車。
- 盯著轉速和次數:程序是連續測三次,轉速穩定在規定轉速後急放油門回怠速;轉速、風速或背景噪音超出範圍的那一次算無效,三次有效結果之間差距要小於 2 dB(A)。實務上常是檢驗人員坐上駕駛座踩油門(我的案例就是),不論誰踩,你都可以站在旁邊看轉速錶、數次數,每一次之間要求讓引擎回怠速降溫。
- 引擎有狀況就喊停:原地高轉沒有行車風,水溫、油溫、排氣溫度都上得很快。水溫錶往上衝、聞到焦味或冒煙,馬上請對方收油門回怠速,說清楚引擎過熱、要先降溫,不要因為不好意思就讓它繼續踩。
- 全程錄影:拍下噪音計的位置、轉速錶、每一次的數值和現場環境,事後有爭議才有證據。
- 結果要拿書面的:檢驗超過標準的,環保局應該把檢驗結果交付或送達車主(管制辦法第 4 條)。不服罰鍰處分的,可以在處分送達的隔天起 30 天內提起訴願(訴願法第 14 條)。
被路人檢舉、收到通知時
- 誰都可以檢舉:依〈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〉,民眾可以用書面、電話、網路或電子郵件,寫出車號、車種、時間、地點和妨害安寧的事實或證據(照片、影片)檢舉,但要在 30 天內、留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,匿名檢舉可以不受理。
- 環保局要先查證:受理後要查證確實妨害安寧,才會通知你到指定地點檢驗。如果你能提出證明是不實檢舉,可以不予辦理(第 4 條)。
- 可以申請換地點驗:指定地點不方便,可以申請到其他縣市的檢驗地點受檢,結果再移回原本受理的環保局(第 3 條)。
我的 E92 M3 被驗到冒煙

2022 年 5 月,我的 E92 M3 被路人檢舉噪音,原因是冷車啟動比較大聲,收到雲林縣環保局的通知到檢測點受檢。整個過程我在旁邊全程錄影:
- 測試轉速 6,225 轉:我的車是總代理進口的,去之前就查好了,這台要在 6,225 轉量、不能超過 96 分貝。這是舊制的算法,最大馬力轉速 8,300 的 3/4。
- 油門是檢驗人員踩的:他坐上我的駕駛座,原地拉到 6,000 多轉,連續拉了五次。天氣很熱,第一次拉完隔不到 5 秒就拉第二次,中間沒有讓引擎休息。
- 開始冒煙了還沒停:後面幾次引擎室開始冒煙,我一直在旁邊說不要再驗了,對方還是繼續踩,我只好出手阻止。
- 後續:影片上傳後鬧得滿大,TVBS「地球黃金線」也報導了。環保局後來回覆,如果車子有損壞願意賠償。好在車子只是漏油、冒煙,沒有大礙。
- 改到台中重驗:被檢舉的車,車主可以申請到其他地點受檢(檢舉辦法第 3 條),後來我就申請到台中檢驗,地點在太原停車場,結果差一點就過,印象中量到 98 分貝左右(上限 96)。
我不怕驗車,驗不過我也願意被罰、去改善。但就算 M3 紅線在 8,400 轉,也不是設計成停在原地一直這樣拉的。給大家一個提醒:驗車時一定要待在車旁邊、全程錄影,有問題當下就反應,不要因為不好意思,害你的引擎、渦輪或水箱出事。
完整影片:被環保局驗車驗到燒起來?(YouTube);新聞:TVBS 地球黃金線〈環保局驗車又催爆引擎 過程瑕疵讓車主不服〉(2022 年 6 月 2 日)。
改排氣前要想的事
- 換非原型式要辦異動登記:排氣管換成和原廠不同型式的,要到監理站申報異動登記;沒辦被查到,依處罰條例第 16 條罰 3,600 元,還要限期檢驗。
- 先知道上限:用上面的計算機算出你的車的上限和檢測轉速,跟排氣管店家要「原地噪音實測值」,在同樣轉速下比。
- 閥門排氣:閥門開、關的音量差很多,兩種狀態都先量過,以比較大聲的那個為準來判斷。
- 尾段比中段好控制:只換尾段、保留中段消音器,音量通常比直通中段小很多。
- 原廠件留著:驗不過要限期改善,裝回原廠是最快的方式。
常見問題
汽車原地噪音標準是幾分貝?
2016 年 1 月以後出廠(進口車看裝船日)的轎車、休旅車,原地噪音上限 93 dB(A),4000 c.c. 以上 96 dB(A),後置引擎 100 dB(A)。2015 年以前的車是車型審驗值加 5 dB(A),再依年份有上限(2005 年 7 月到 2015 年最高 96,4000 c.c. 以上 97)。
環保局驗噪音要踩幾轉?
看出廠(進口車看裝船)日期和最大馬力轉速。2018 年 7 月以後的車照 UN R51-03:5,000 rpm 以下踩 75%,5,000 到 7,500 rpm 固定 3,750 rpm,7,500 rpm 以上踩 50%,大部分汽油車是 3,750 轉。2018 年 6 月以前的車照 CNS 5799,踩最大馬力轉速的 3/4,例如 E92 M3 這種 8,300 rpm 的高轉引擎要踩到約 6,225 轉。最準的是車上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資訊」標示寫的測試轉速。
我的車審驗值、測試轉速要去哪裡查?
先看車上貼的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資訊」標示,2002 年以後出廠的車都有,寫著原地噪音審驗值和測試轉速。沒有標示的,到環境部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資料-汽油車」用車型名稱查,會列出每一筆的原地噪音值、受測轉速和使用中原地噪音管制值。
機車原地噪音標準是幾分貝?
2015 年 1 月以後出廠(進口看裝船日)的機車,50 c.c. 以下 84 dB(A),超過 50 到 550 c.c. 都是 90 dB(A),超過 550 c.c. 的重機 94 dB(A)。更早的機車是車型審驗值加 5 dB(A),再依年份有上限。
機車、重機驗噪音要踩幾轉?
看最大馬力轉速:超過 5,000 rpm 踩一半,5,000 rpm 以下踩 3/4。大部分速克達、檔車、仿賽最大馬力都在 7,000 rpm 以上,所以是踩最大馬力轉速的一半。轉速限制踩不到的車(資料標「(限)」),用實際踩得到的轉速測。
平行輸入、自辦進口的老車,標準怎麼算?
噪音標準看的是「進口車的裝船日」,不是國外出廠年份。所以 2016 年以後才進口的老車,多半適用 93 dB(A) 的固定標準。環境部的開放資料裡,這類逐車進口的老車,管制值大多也是 93。
聲音照相和原地噪音一樣嗎?
不一樣。聲音照相量的是開在路上經過的行駛噪音,速限 50 km/h 以下 86 dB(A)、50 到 70 km/h 90 dB(A);原地噪音是停車踩到規定轉速量的。被聲音照相拍到行駛噪音超標,會直接依噪音管制法開罰;看得出排氣管改過的,還會通知到檢驗原地噪音。
改排氣被罰多少錢?
環保局驗噪音不合格,依噪音管制法罰 3,600 到 36,000 元並限期改善,一年內再犯可吊扣牌照 6 個月。警察當場攔查認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,依處罰條例第 43 條罰 6,000 元起,並吊扣牌照 6 個月、記 3 點。換了非原型式排氣管沒辦異動登記的,另依第 16 條罰 3,600 元並限期檢驗。
被路人檢舉噪音,一定要去驗嗎?可以換地方驗嗎?
環保局受理檢舉、查證確實妨害安寧後,會通知你在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檢驗,不去依噪音管制法第 28 條罰 3,600 到 36,000 元。指定地點不方便的,可以申請到其他縣市的檢驗地點受檢(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 3 條)。
被環保局驗噪音,覺得結果有問題怎麼辦?
當場先確認三件事:場地符不符合規定(無雨、風速小於每秒 5 公尺、周圍 3 公尺平坦)、用的測試轉速是不是你這台車的、三次有效結果差距有沒有小於 2 dB(A),有問題當場提出並全程錄影。收到罰鍰處分不服的,可以在送達隔天起 30 天內提起訴願。
原廠排氣也會驗不過嗎?
原廠車審驗時都合格,2016 年以後的車原廠值多半離 93 dB(A) 有一段距離。但消音器老化、排氣管破損、改了進氣,都可能讓噪音變大,驗之前先檢查排氣系統有沒有漏氣。
資料來源:環境部〈使用中噪音車攔檢程序〉、〈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〉第 4 到 6 條、〈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〉第 2 到 4 條、訴願法第 14 條;環境部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〉附表一、附表二、附表三(民國 109 年 12 月 1 日修正,全國法規資料庫);噪音管制法第 11、13、26、28 條(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修正);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、第 2 項、第 43 條與統一裁罰基準表(民國 115 年 5 月 28 日版);環境部〈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〉(民國 107 年 6 月 26 日修正);第六期檢測轉速另與環境部開放資料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資料-汽油車」近年核准紀錄比對;車上噪音管制資訊標示依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車主須知。


